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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工作报告

 

 

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关心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高检院、省院、州院的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围绕兴义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以创建第一批全省基层检察院“4+1”工程示范院和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切入点,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一是共受理公安机关和公诉部门提请审查批捕和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496775,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653人。共受理公诉案件7701099人,提起公诉916人,所有起诉案件人民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没有发生撤诉案件和无罪案件。批准逮捕故意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抢夺等六类突出犯罪案件315478人,提起公诉366542人,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犯罪依法当宽则宽,对以上情形依法不批准逮捕102人,不起诉34人。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势头。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平安兴义的创建活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共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50余次。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件,其中检察长接待2431人,所有来访均进行了回复。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严厉打击,着重预防,惩防并举,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着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着力从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热点部门、重点行业加强排查,重点防控,全面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开展。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经济、涉及农业、农村、农民民生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商业贿赂、侵犯人权、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1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616人,渎职侵权案件12人。所立案件均为大案,大案比例为100%,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5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继续贯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积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开展“五进活动”,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积极参与筹办全市党风廉政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与市纪委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深入到12个单位、乡镇、企业开展调查,发现和提出各类问题81个。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365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492711人;发出检察建议75篇;撰写预防调查报告26篇、典型案例剖析34篇;到有关单位上警示课7次;完成行贿犯罪档案录入1010人。

三、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着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全面履行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立案2131人,提前介入241件(次)。发出《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要求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141份、《补充侦查提纲》25份,公安机关均已回复,增捕13人。公诉部门在审查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2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依法纠正定性不准44人、追漏罪3起、追漏诉7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提出量刑建议861人,法院采纳787人,采纳率为91.4%;以法院量刑畸轻和判决适用刑罚错误为由提起抗诉案件25人,法院已改判。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抗诉为着力点,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抗诉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改判。创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0件,挽回国有资产6942万元。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超期羁押的检察监督力度,共发现并催办临近超期羁押1400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向办案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办案部门对不宜关押的5人变更了强制措施,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派驻检察人员深入监管场所,查找安全隐患,与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240次,依法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2件(次)。对全市31个派出所、30个社区矫正组织机构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份。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保廉洁、促业务”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确保检察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网上学习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检察机关“能力提升年”、“十破十立”大讨论、“整顿机关作风、开展正风肃纪”、“四风”先查先改等活动,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手抓、双促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岗双责责任书”、“杜绝违法违纪保证书”、“家庭助廉协议书”、“遵守制止大操大办有关规定承诺书”、“杜绝公车私用保证书”。安装了头像识别打卡机对干警上下班进行签到;加大对车辆管理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组织全院干警到兴义监狱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做好检务督查工作,引导党员干警始终坚持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牢记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坚守公正的价值追求,始终恪守廉洁的职业操守。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选派检察官到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和上级检察院进行培训。在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网上办案、出庭技巧等方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建成本院在线学习视频网站,开设党建培训、司法培训、案例分析、科学教育等特色栏目。共投入经费20万余元,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共40208人(次)。有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强化监督制约,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专项工作报告、接受执法检查等制度,就《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认真接受州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视察。二是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增加了检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宣传栏,增大检务公开宣传力度;共编发各类信息、简报622篇,被国家级媒体采用208篇,省级媒体采用169篇,州级媒体采用245篇;完成调研文章58篇,其中被省级刊物采用2篇,被州级刊物采用10,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三是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和拟作撤案、不起诉案件的监督。四是建立了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集“案件受理、律师阅卷、案件流转、文书制作、赃物及案卷保管”为一体,对办案实行流程监控、质量管理、案后审查、综合考评;将九个业务部门制定的办案规章制度和办案流程,编印成《执法规范化流程、机制、制度汇编》,建立健全了执法规范体系。实行律师网上阅卷,充分提高阅卷效率。定期进行案件评查,及时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

六、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按照“四帮四促”活动要求,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为七舍镇革上村协调资金9万元;为捧乍镇铁厂等四个村送去扶贫资金12万元和四台电脑,帮助联系点解决通讯保障、道路硬化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在春节、七一期间,慰问二女结扎户、贫困党员16人,送去慰问金4800元,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捐款12360元;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18800元;向身患尿毒症的镇宁县检察院干警杨晓林之女捐款8750元。

    2013年,我院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形象不断增强。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省基层检察院“4+1”工程建设示范院和模范院,并被省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国模范检察院的评比。3个集体和2个个人受到省院表彰,有5个集体和2个个人受到州院表彰,有1个集体17个个人受到市级表彰。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州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去年检察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实施要求,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装备较为落后,运用高科技手段办案的能力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会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州委六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为目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兴义市实现“两基本一全面”的总体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这个主基调,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是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紧紧围绕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害民生民利、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发生在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回应社会呼声;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综合运用预防调查、犯罪分析、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各项措施,继续深化“五进活动”,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好轻微刑事案件检调衔接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扎实做好在批捕、起诉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继续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为突破口,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切实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全面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干警宗旨意识、执法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干警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有针对性地加强干警的职业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的本领;认真开展好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检察人员发现违法犯罪、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提高适用法律政策、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五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执法理念,主动向党委汇报、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廉洁行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报告用语解释

1.4+1工程:是指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决定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中实施的一个创新工作。就是把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简称“四化”建设)与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

2.“五进活动”:是指检察机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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