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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关心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

一、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依法公正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547919人,批准逮捕454672人。所受理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没有出现捕后撤案、捕后判无罪情况。共受理公诉案件777117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51932,报送州检察院起诉2436人;公安机关撤回案件820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无撤回起诉案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93247人、不起诉3562人。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刑事和解和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2727人;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研判和化解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人员加强释法说理和教育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加大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15人,均为大案(查办科局级领导干部55人),渎职侵权案件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按照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为改变自侦案件强制措施单一的局面,共投资180万元建成全州检察机关第一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并投入使用,取得了较为突出的办案效果。二是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不断完善预防体系。在查办案件的同时,通过“检察约谈”警示告诫制度、呈请领导批阅工作制度、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市纪委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暨廉政风险防控调查组,对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5个部门,万峰大道、木浪河扩容等5个重点工程开展预防调查。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开展专项预防活动16次,进行警示教育360次,组织预防调查24次,发出检察建议67份,与市医院、市教育局等5个单位召开了联系协调会议,建立了联系协调制度。20141031,牵头召开了兴义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案件和预防犯罪联席会议,分别与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13个单位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刑事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作机制》,坚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互通信息、互相配合的原则,共同开展生态环保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领域,拍摄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蜕变的天使》,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评比三等奖。

(三)依法对诉讼活动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7, 移送案件线索33人;追漏诉310人;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形,向公安机关发出《撤案意见书》8份;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提前介入侦查235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5人,发现4人无羁押必要,发出建议书改变强制措施1人,本院决定改变强制措施3人;针对管理和执法不规范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出庭支持公诉651932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603744人,收到法院判决582811人,其中法院采纳553738人,量刑建议提出率达92.6%,采纳率达95%;以法院量刑畸轻和适用刑罚有错误为由提起抗诉12人,州检察院支持抗诉;向市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4份,确保审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民事生效判决提请抗诉1,监督民事执行活动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相关单位已采纳;不支持执行监督申请1件。发出督促起诉令13份,追回欠缴的土地出让金4.53亿元。其中,督促市国土局以原告身份起诉置业公司所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一案,被高检院作为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9件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之一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四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监督临近超期羁押并催办1200余件(次);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检察建议4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585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建档考查;发出《检察建议》5份,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改造违法4343人;对全市各司法所、派出所进行监外执行检查,对脱管的31人、漏管的7人向司法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已纠正。五是强化控告申诉工作,加大涉检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6件,其中举报类线索14件,控告类线索22件,申诉类线索19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24件。加强对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开展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1名被害人给予1万元司法救助。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平安兴义建设,参加治安巡逻,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全力做好“两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的维稳工作,实现“六个确保”工作目标。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检察机关要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就要按照“自身硬、自身正、自身净”的要求,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努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公信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建促队建。全面加强和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了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干部夜校学习、道德讲堂学习等学习制度;通过领导宣讲集体学、视频网络开放学、集中讨论专题学、个人补缺单独学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上级检察机关会议精神。通过举行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和组织新进人员参观院荣誉陈列室等,激发干警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充分激励干警奋发进取的精神。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保证干警廉洁从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实施办法、考核办法、责任追究措施等,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岗双责”责任书、杜绝违法违纪保证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专题讲座,认真学习党风党纪、政纪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干警执法业绩档案。通过组织观看《焦裕禄》影片、文朝荣先进事迹电视片、组织全院干警到兴义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等正反典型教育,推进作风转变,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强干部队伍和组织机构建设,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一是抓班子带队伍,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推荐提拔2名年富力强的部门负责人充实党组班子,使班子的年龄结构和分工更趋合理,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中层队伍建设,推荐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3人,提拔股级干部4人;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10人。真正让有为的人有位,让年轻同志有展示自己的平台,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合理设置机构,完善职能。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新组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加大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干警素质能力提升。积极培养业务骨干,1人被评选为贵州省检察机关B类检察骨干,7人被评选为贵州省检察机关C类检察骨干。在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网上办案、出庭技巧等方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38人(次),为司法改革做好人才准备。四是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认真开展“晒、比、述、评”活动,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党组班子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由于坚持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我院保持着23年无干警违纪违法的纪录。

三、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强化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并重,在加强诉讼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内部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邀请省、州、市人大代表视察我院检察业务工作和“4+1”工程创建成果。深化和落实阳光检务,充分利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将办案程序、流程、结果和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编发各类信息、简报99篇,被国家级媒体采用22篇,省级媒体采用14篇,州级媒体采用34篇;撰写调研文章58篇,其中2篇获“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优秀奖,2篇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奖,1篇获全州检察机关“两个责任”理论研讨会三等奖,16篇被州检察院《金州检察》刊用,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二)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制约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703件案件开展质量季度评查及专项评查8次,及时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案件质量。加大对反贪、反渎、公诉、侦查监督等关键执法岗位和一线执法人员监督力度,认真落实自侦案件“一案三卡”制度;对涉案和扣押款物实行扣押和保管相分离;层层签订办案安全责任状,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系统规范办案流程,通过案管办对案件审查受理、电子卷宗制作、办案流程监控、律师阅卷、涉案款物监管加强执法规范化管理, 完成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72,开展多媒体出庭示证6。通过强化监督制约,检察人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办案质量得到提高,2014年没有出现涉检上访案件。

2014年,在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院干警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市委和州检察院给予通报表扬,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州检察机关向我院学习。晒、比、述、评”活动得到省检察院袁本朴检察长批示表扬,督促起诉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州检察院、市委领导的批示表扬。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认真回顾2014年的检察工作,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实施要求,干警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运用高科技手段办案的能力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 “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总要求和“五个起来”、“四个靓起来”的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拥护中央决策、执行市委部署。检察工作一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更高层次、更高标准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纯洁党员思想,提高履职能力。立足执法办案,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载体,完善服务设施,全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第二,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推进法治兴义、平安兴义建设。认真落实“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把群众对平安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努力方向,探索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在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三,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服务经济建设、守卫清正廉洁。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努力做到惩治腐败更加坚决,预防腐败更加有效,始终把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认真查办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四,积极稳妥地推进依法治国,着力探索检察改革、推动司法改革在中央、高检院、省委、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上级检察院做好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和检察官职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解决公益诉讼立案难、取证难、胜诉难等问题,全面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不断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完善检察权运行的自身监督,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主动向党委汇报、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廉洁行使, 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第五,抓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着力保障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认真落实中央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群众路线,不断健全执法办案“五严禁”长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积极投身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两全面一进位”和法治兴义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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