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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全会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检察职责,自觉服务兴义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始终坚持宪法定位,牢牢抓住强化法律监督这个根本,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强化责任担当,惩防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贯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坚持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坚持惩防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以实际行动支持改革、拥护改革。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9。其中:贪污贿赂16,渎职侵权3人;贪污贿赂案中大案13人、要案6人,大案率为86.7%,高于全省平均数23.4%;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5人。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树立追逃追赃也是办案的工作思路,规劝在逃人员2人自首,追缴赃款1300万元。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06次,与兴义市邮政分公司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加强预防宣传,到乡镇(街道)卫生院等部门开展专题预防调查16次,开展案例剖析21次,针对调查发现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0件;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得到州市领导批示肯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39,提起公诉992人。依法对涉及6000余人、涉案金额16亿余元的刘朝琴、周相波等非法集资案710人,余茂祥等故意杀人案14人,何伟等聚众斗殴案10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回应社会关切,从快从严惩处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366人、不起诉123人、促成刑事和解2634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设立全州首个未检驻所工作室;实现兴义市和义龙新区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活动51次受众18000余人;与贵定县少年管教所签订帮教协议,对我市在该所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开展回访帮教35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被授予市巾帼文明示范岗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件,认真开展十九大期间信访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上访等情况;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依法对6件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5万元

——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牢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紧紧围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统筹推进诉讼监督工作。侦查、刑事审判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撤案5纠漏捕7人、追漏诉16人;书面监督侦查活动违法38件;提前介入“4·12”“5·17”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等重大疑难案件6件(次);提出量刑建议1137,法院采纳率91.4%面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4件;以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为由,提出、提请抗诉15民事行政监督:监督民事执行活动1件、民事生效判决3件,提请抗诉1件;监督行政机关不当履职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32件;督促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3110万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和驻市看守所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45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市法院执行1981025万元;与市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财产刑执行工作的实施细则》获省检察院推广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中心,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突出司法办案重心,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19人,涉案金额2000万元批准逮捕涉及民生资金刑事犯罪嫌疑人376人、提起公诉600人,涉及金额4000万元;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提前介入兴义市洒金易地移民扶贫搬迁点项目并挂牌督办,全面监督资金的管理使用,助推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深入推进生态环保专项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立案查办生态环保领域职务犯罪8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5件;针对部分乡镇垃圾处理不规范,导致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法院已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请。办理张某等4人非法屠宰生猪造成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设立派驻万峰湖检察工作联络室,发出涉及万峰湖生态环保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件,有效推动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针对盗伐、滥伐林木等涉林案件发出生态修复、补植复绿检察建议75件,落实补植面积3009亩,补复树苗35.7万株。发出整治非煤矿山覆土复绿检察建议23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深入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顺应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持续深化打击、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回应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现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要求。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到州盐务局、市环保局走访调查21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1件。

——深入推进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严打破坏产权犯罪,批捕、起诉涉及非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54人。召开两长座谈会2次,检察长、董事长探讨检企共同关注问题,搭建沟通绿色渠道。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99件(次),保障招投标活动合法有序进行,为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强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改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入额检察官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工作机制逐渐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兴义品牌,为贵州省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其中,刑事检察1:1:1办案团队模式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推广。通过改革,今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同比增长11.8%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新增24件,纠漏捕、追漏诉同比增长155.6%,抗诉同比增长66.7%;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433件,出庭支持公诉180件,司法亲历性进一步凸显。在省委政法委执法质量检查抽查23件案件中,22件被评为一类案件,1件被评为二类案件,无三类案件;在全州案件质量评查中名列前茅,司法办案质效明显提高。

——扎实推进大数据应用。发挥科技强检示范院优势,上线运行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流程监控系统等6个智能系统,实现办案全程同步审查、同步数据分析、实时监控预警、精准监督提醒197件(次),在全州检察机关首次实现远程视频提讯,节约了司法成本,减缓了案多人少矛盾,司法办案更加规范高效。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093件,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执法业绩档案,有效应用大数据和现代科技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

四、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牢记宪法规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评议等监督活动和调研指导检察工作106人(次),及时按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送《检察日报》《人民检察》《金州检察》等报刊杂志,采用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手机报适时报告检察要闻、重大活动、重要案件信息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通过一对一主动走访、个性化联络驻兴省人大代表等方式,及时报告大数据应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工作和重大事项,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并认真整改,得到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及代表、委员批示肯定13件(次)。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9次,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公开程序性信息1184条、法律文书777、重要案件信息282条,公开率超过90%,接受辩护与代理预约129次,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两微一端等平台提供查询、预约、咨询等服务12次、发布检察工作情况459条,司法更加透明、便民

五、从严治检强化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党建带队建,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工作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强党风抓学习,促进政治素养过硬。推进示范党组专项建设,坚持六个示范要求,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和政治上的明白人。采用专题党课、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推动学习成果的转化利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州检察院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管理抓培训,促进业务素质过硬。突出抓好党支部建设,党建与业务齐抓共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四个在职党支部均由党组成员任党支部书记,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2017年全州第一季度落实四位一体推进党建约谈·行动培训会上作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以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组织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等精准业务培训2847人,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能得到较大提升。

——强监督抓执纪,促进纪律作风过硬。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压实。践行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上线运行检察机关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六个一措施加强队伍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内部提醒诫勉谈话50次、督察12次、约谈69次,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各位代表,2017我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共有11个集体、36名干警分别获最高检、省、州、市级表彰;在全市脱贫攻坚、三创等工作中先后获得通报表扬、被授予流动红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有待更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未全面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作用。二是法律监督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差距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干警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需着力加强复合型检察人才培养,以适应全面推开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和新时代下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2018年工作安排

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提高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为根本,以本次会议为新的起点,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在新时代下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抓学习,凝聚思想共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抓重点,突出中心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脱贫攻坚,服务和保障民生,为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抓主责,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监督主线,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深入推进平安兴义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抓落实,深入推进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充分把握好检察权属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人员分类管理的相关机制,使人员分类管理自上而下有章可循。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助力改革顺利推进,持续发挥好反腐败斗争中的检察职能作用。

——抓队伍,全面从严治检。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好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强化执纪问责,落实好两个责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保障检察队伍在新时代顺应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新要求。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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