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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报告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报告

(20141128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全面助推兴义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州检察机关考核中名列第一,被州检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得到市“四大家”领导批示表扬3次,有2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全州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称号。

一、围绕大局开展预防,当好经济建设的“服务者”

    我院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成绩,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成绩”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赵克志书记关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的要求,自觉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兴义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部署和推进,努力做到与大局合拍、与改革同步、与发展同行。

    (一)围绕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促进项目落地开工。组织开展“百日助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专项预防工作,对兴义市那坡立交桥、汕昆高速公路、浙兴商贸博览城等15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实行工程承包、工程廉政“双合同”保障机制,规范甲、乙双方的廉政义务及违约责任。深入施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提出口头检察建议100余次,帮助整改并建章立制,有效防止工程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实现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

(二)围绕督促起诉开展重点预防,防止国有资金流失。认真开展督促起诉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共向有关单位发出督促起诉令45份,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资金5.96亿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金的流失。其中,督促市国土局以原告身份起诉置业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在专网上推广。督促起诉工作得到了省、州检察院的通报表扬。

(三)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着力营造大预防格局。我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强化预防监督职责,积极把检察预防纳入反腐败和综合治理的总体格局,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检察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预防格局。2012年以来,加强与全市各重点单位的联系,与市国税局、市烟草局、市电力公司等8家单位签订了联系协调制度。今年1031日,牵头召开了兴义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案件和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分别与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13个单位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刑事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作机制》,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纵深推进,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四)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着力加强预防调查。2013年以来,与市纪委联合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暨廉政风险防控调查组。对市教育局、林业局、小龙滩水库等39个重点单位和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调查,发现线索14件,撰写预防调查报告39篇。针对违法违纪和管理漏洞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9份。

二、围绕专业化建设开展预防,当好检察职责的“履行者”

我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水平。

(一)坚持惩防并举,推进预防专业化。我院始终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2012年以来,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05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748人,渎职侵权案件36人,所立案件均为大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坚持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工作思路,对典型案件积极开展“五个一”个案预防活动。针对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进行调查,针对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其制订预防措施和对策,认真进行整改。2012年以来,共撰写个案剖析50篇、类案分析8篇,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3份并进行了回访。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录入与查询,着力把好市场准入关。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工作与推动市场廉洁准入、社会管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数据库进行全面更新。2012年以来,共录入行贿犯罪档案2122人,修改补录2222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712个公司和6735人,查出162人(次)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88人(次)被取消了招投标资格或降分。

(三)积极探索“检察约谈”警示告诫制度新途径。我院大胆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机制、新方法,推出“检察约谈”制度,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在对坪东街道办进行预防调查中,发现坪白通村公路在实施过程中管理不规范,存在明显漏洞,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约谈了负责该公路的交通站责任人,对其进行警示告诫,督促规范工程建设程序;针对群众反映,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中心(在兴义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2013年度省级整合资金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约谈了该中心相关责任人,对其把关不严进行警示告诫。通过警示性约谈,真正起到了临界预警作用。

三、围绕预防文化建设,当好预防警示教育工作的“宣传者”

我院以反腐倡廉为核心、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以廉政警示教育为手段、以公共宣传媒体为载体,积极推动预防文化建设。把预防职务犯罪“五进”专项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专题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一)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新方式,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2012年以来,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646次,发送预防短信18次,受众人数达20余万人。创作廉政宣传海报6幅,其中1幅在全省检察机关评比中荣获三等奖,3幅在全州检察机关评比中分别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预防科获组织奖;拍摄廉政短片2部和全州首部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蜕变的天使》在黔西南电视台、亮点黔西南、优酷网上播放,网上点击率超过10000次,并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参评;自行编排的预防职务犯罪小品《吃顿团圆饭》在全市文艺汇演中获得一致好评。

(二)创新预防平台,充分发挥警示教育载体的重要作用。2012年以来,在市电力公司、市国税局、坪东街道办等单位上法制课36次。与兴义监狱、州检察院联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先后组织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26家单位2000余名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警示教育以典型的案例、直观的图文、真切的体验、感人的说法等形式,真正做到以案施教、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释理。积极与市纪委联系协调,2013年以来召开了两次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其中2013816日,时任州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桑维亮、州检察院检察长杨光杰及市“四大家”领导出席会议,杨光杰检察长作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家属共1200余人参会,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将预防职务犯罪触角延伸到社区、村组。针对当前社区、村组政务公开不到位、财务制度不规范、账目设置不健全、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我院深入全市26个乡(镇、街道办)进行巡回预防宣传、上警示教育课25次、印制发放宣传彩色喷绘1300份。针对坪东街道办、黄草街道办胜利社区发现的管理问题及漏洞,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召集街道办、社区、村组干部和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召开大会进行专题警示教育。街道办作了整改。

四、围绕依法规范开展预防,当好自觉接受监督的“践行者”

我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制化建设。

(一)自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终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之中,始终坚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对查处职务犯罪的总体情况、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作深度分析,对易发多发领域和重点部位提出预警和预防对策建议,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我院认真开展呈请领导批阅工作制度,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后,撰写年度综合报告,提出的预防对策得到市 “四大家”领导和纪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市委、市政府两办把“四大家”领导的预防批示抄清印发全市各单位及乡(镇、街道办),要求全力抓好预防工作,对全市预防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做法得到省检察院、州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被省预工委和省检察院主办的《贵州预防职务犯罪》专刊刊载推广。

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防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7次,走访在兴义市的省人大代表32人(次),向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方圆》《人民检察》《贵州检察》《金州检察》等刊物。高度重视、依法办理并及时反馈人大代表议案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虽然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预防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刚性约束机制;预防部门人员较少、业务能力及素质需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规律和特点,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的研究和探索不够深入。

 

今后工作打算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我院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查办职务犯罪开展预防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切实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处理好预防职务犯罪与服务经济建设的关系、与打击犯罪的关系、与社会预防的关系。主动介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等多发易发领域和环节,突出预防重点,着力加强涉及改善民生重点领域以及腐败多发易发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更加注重事前预防,更加注重预防措施的“多管齐下”,更加注重预防工作的实效,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切实提高预防信息化水平,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新兴传播技术和大众传媒,采取编发兴义市预防职务专刊、播放公益广告、制作悬挂户外大型宣传喷绘、横幅等一系列的宣传方式,同时,抓好预防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是切实加强预防队伍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充实力量,进一步明确预防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

四是认真总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制宜,大胆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努力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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