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8-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提起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是县级单位,列入市级财政全额预算。2018年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有:侦查监督部、法警大队、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刑事检察部、监察室、信息技术部、政工部、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部。

(三)部门人员构成:兴义市检察院核定编制数95人(行政编制88人,工勤编制7人)。2018年年初在职在编实有92人(行政编制85人,工勤编制7人)、检察辅助人员35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本年收入合计2010.9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492.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合计2503.4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42218.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66.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36.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81.52万元。

(二)部门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930.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0.18万元,合计:2010.92万元。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28.1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28.39万元,合计:1656.51万元。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35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2.62万元,原因是20171月至3月份本单位经费还未上划至州级财政,故20171月至3月预算经费由市财政拨付,上述2017年数据仅为4月至12月合计数,此外,2018年本单位人员增加,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48.21万元,原因是2017年预算批复中项目支出预算数包含日常公用经费补差部分253.72万元。

(三)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10.92万元,其中:204040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725.8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数的比例为85.82%2017年该项收入为1389.09万元,增加336.74万元;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7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数的比例为5.76%2017年该项收入为108.21万元,增加7.52万元;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2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数的比例为2.30%2017年该项收入为43.28万元,增加3.01万元;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数的比例为0.11%2017年该项收入为2.16万元,增加0.15万元;2082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3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数的比例为0.11%2017年该项收入为2.16万元,增加0.15万元;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9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数的比例为1.84%2017年该项收入为35.39万元,增加1.54万元;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1.5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数的比例为4.06%2017年该项收入为76.21万元,增加5.31万元。以上各项收入较2017年 有所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71月至3月份本单位经费还未上划至州级财政,故20171月至3月预算经费由市财政拨付,上述2017年数据仅为4月至12月合计数,此外,2018年本单位人员增加,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

(四)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合计2503.45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23.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6.80%;项目支出预算80.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20%

基本支出:204040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988.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04%,占总支出预算数79.42%

2040499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50.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9%,占总支出预算数5.99%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8%,占总支出预算数4.62%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1%,占总支出预算数1.85%

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0%,占总支出预算数0.09%

2082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0%,占总支出预算数0.09%

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2%,占总支出预算数1.48%

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1.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6%,占总支出预算数3.26%

项目支出:204040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0.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占总支出预算3.20%

(五)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0.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3.45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92.53万元、年未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3.45万元,包含:公共安全支出(2042218.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66.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36.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81.52万元。

(六)财政拨款收支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30.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0.18万元,合计:2010.92万元。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28.1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28.39万元,合计:1656.51万元。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35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2.62万元,原因是20171月至3月份本单位经费还未上划至州级财政,故20171月至3月预算经费由市财政拨付,上述2017年数据仅为4月至12月合计数,此外,2018年本单位人员增加,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

项目支出减少248.21万元,原因是2017年预算批复中项目支出预算数包含日常公用经费补差部分253.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010.92万元,其中:204040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725.83万元、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73万元、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29万元、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1万元、2082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31万元、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93万元、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1.52万元。

2、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0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30.74万元(人员经费1608.74万元、公用经费322.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0.18万元。

基本支出: 204040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645.65万元、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73万元、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29万元、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1万元、2082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31万元、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93万元、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1.52万元。

项目支出:204040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0.18万元

(八)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数为37.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9.45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94批、人数889人。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80.18万元,其中日常办案(业务)经费46.00万元,该项支出预算为从人均公用经费中提取0.5万元/人作为日常办案(业务)经费,本单位共有在职在编人员92人,合计46.00万元;

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34.18万元,该项支出主要依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7号)、人社部发〔2010184号文件、黔人社厅发〔201038号文件、州人社通〔20109号文件《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州人社通〔2017112号文件《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检察干警按每月每名干警加班天数4天计算,每人75/天;司法警察每人710/月。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18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2.00元,比上年增加252.29万元,增长361.91%。该项经费预算增加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71月至3月份本单位经费还未上划至州级财政,故20171月至3月预算经费由市财政拨付,2017年预算批复文件数据仅为4月至12月合计数,此外,2018年本单位人员增加,所需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17,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2018年初资产总额3693.66元,其中:流动资产1357.30万元,固定资产2336.36万元。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专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57.65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表一: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附表六: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表八: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1828

检务公开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工作报告

版权所有: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电话:  邮编: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